背街小巷篇
一、公共設施
1.道路路面硬化,排水設施完善,窨井蓋完好,無明顯坑洼不平和路面積水。
2.人行步道連續通暢、鋪裝平整,無松動缺失,無泥土裸露。
3.行人過街、機非分離、人車分離等安全設施配置完整,道路交通護欄、隔離墩無空缺、損壞、移位。
4.交通信號燈、標志標線等交通管理設施設置規范。
5.建筑物外立面整體干凈、無大面積破損污損,建(構)筑物及依附于建(構)筑物的玻璃幕墻、展板等安全牢固、完好無損。
6.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牢固可靠,高度、大小符合標準。
7.公共衛生間設有輪椅通道、扶手或緣石坡道等無障礙設施,至少有1個方便殘疾人、老年人、傷病人或孕婦兒童使用的帶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。
二、環境衛生秩序
1.垃圾清運及時,分類收集,無積存垃圾、紙屑、煙蒂、污物現象。
2.無亂張貼、亂涂寫、亂刻畫現象。
3.垃圾收集站、垃圾轉運站,周圍無垃圾污水污跡、無明顯異味。
4.無違章停車(機動車、非機動車)現象。
5.機動車、非機動車有序規范劃線停放、不占用綠化帶、不影響行人通行,共享單車文明使用、規范停放。
6.無占道經營、亂搭亂建現象。
7.無流浪乞討人員滋擾他人、擾亂社會秩序現象。
8.無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現象。
9.各種空中纜線整齊規范、無亂拉亂設、飛線充電現象。
三、文明行為
1.無爭吵謾罵、使用低俗語言;
2.無亂扔雜物,車窗拋物現象;
3.無隨地吐痰,打噴嚏咳嗽不掩口鼻現象;
4.無損壞公共設施現象;
5.無不文明養寵現象;
6.無躺臥公共座椅現象;
7.有序排隊,保持適當距離,無插隊現象;
8.電動自行車上有牌照,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。
四、馬路市場、流動商販
1.城市管理部門在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情況下劃定區域,商販在劃定區域內規范經營,經營設施擺放整齊。
2.環境衛生干凈整潔,垃圾清運及時,經營結束后場地無垃圾油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