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《安徽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〉辦法》規定,為提高公民國防觀念和人民防空意識,檢查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工作狀態及試鳴效果,按照安徽省國防動員辦公室統一部署,我市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時18分至9時38分進行防空警報統一試鳴,在市區和三縣城區同步發放防空警報信號。信號發放規定為:
預先警報:鳴36秒,停24秒,反復三遍為一個周期。
空襲警報:鳴6秒,停6秒,反復十五遍為一個周期。
解除警報:連續鳴三分鐘。
屆時請廣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、學習和生活秩序。
特此公告。
蚌埠市人民政府
2023年9月13日